一、起草背景
今年以來,我市服務業增加值在連續三年多的高位增長之后,逐步出現增長放緩的趨勢。主要表現在:服務業新增“四上”企業增長乏力,對GDP貢獻減弱;生產性服務業占服務業比重較低,提升較慢,遠低于全省平均水平;缺乏新增長點。新常態下交通運輸業、商貿業等占比大的傳統行業增速放緩,而科技服務、信息服務等行業新增長點少,造成服務業回落趨勢明顯 。在此背景下,為進一步挖掘服務業增加值的增長潛力,根據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領導的相關批示精神,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部門,重新整合、完善和提升相關服務業政策,最終形成《十二條措施》。
二、制定過程
為起草好《十二條措施》,市發改委牽頭組成調研組,先后與市統計局、經信委、財政局、交通運輸局、商務局等市直主管部門多次溝通,對我市服務業的內部結構進行分析,有針對性提出具體舉措。一是深入實地調研。從5月初開始,先后深入薌城區、龍文區、漳浦縣、臺商區等地開展調研,并與市直相關部門、行業協會以及相關企業進行座談,充分了解情況。二是借鑒外地經驗。《十二條措施》還充分吸收浙江省臺州市,我省兄弟地市的經驗作法以及及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的意見、建議。三是反復修改完善。根據市直部門和縣市區提供的意見建議,于5月中旬形成初稿。5月下旬以來,先后四次征求市直部門和縣(市、區)意見,并與市直主要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骨干不斷反復溝通,不斷修改完善,不斷求同存異,最終形成共識。6月14日,張常務召開專題會議研究,進一步修改完善,形成送審稿。2018年6月20日,第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。
三、主要內容。
《十二條措施》重點以“培育增量,壯大存量,挖掘新力量”為原則,對我市GDP增長起著重要支撐和拉動作用的服務業“四上”企業進行分類獎勵。獎勵面涉及商貿業、交通運輸快遞業、其他營利性服務業、物業房地產業、生產性服務業等。主要由以下三個方面12條措施組成:
(一)培育增量,增強后勁。本措施的第1、2條措施主要是培育增量的舉措。具體是:一是對年度或月度新增服務業“四上”企業分層次給予獎勵。二是鼓勵商貿業提質提效。分別對培育商貿流通龍頭企業、新引進的“世界500強”、“中國服務業500強”的商貿流通企業和對商貿業發展連鎖經營給予不同層次的獎勵。
(二)做強存量,壯大規模。本措施的第3、4、5、6條措施主要是做強存量的舉措。分別是對服務業“四上”企業起重要支撐作用的“規上”交通運輸和快遞業(含鼓勵外掛車輛回歸、降低冷鏈物流成本等)、“規上”營利性服務業(含互聯網和相關服務,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,租賃和商務服務業,居民服務、修理和其他服務業,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給予獎勵)、“限上”批零住餐業、“規上”房地產業(含物業管理,房地產中介服務,房地產租賃經營、房地產咨詢,不含房地產開發經營)等企業的主營收入達到一定臨界值,分層次給予獎勵。
(三)補齊短板,優化結構。我市生產性服務業占服務業比重不高,占比處在40%左右,是我市服務業發展的短板。因此,本措施的第7、8、9、10、11等五條舉措是補齊短板,加快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和推進互聯網應用的舉措。主要對加快創建工業設計產業園、制造業主輔分離、工業企業產銷分離、制造業與物流業融合發展、互聯網創新應用等五個方面工作給予一定的補助。
(四)正向激勵,強化落實。第12條措施是強化政策落實,當年度各縣(市)、開發區(臺商區、高新區)服務業增加值增幅位于全市前三位的,經核實,市財政根據其實際兌現本政策的金額數,分別給予20%、15%、10%的獎勵。將落實獎勵政策作為開展“政策不睡覺,落地見成效”活動的重要內容,對發現的好經驗、好做法提交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;對工作推進不明顯、沒有落實獎勵政策而被通報批評的縣(市、區)、開發區(臺商區、高新區),在績效考評中給予扣分。
四、主要特點
1.針對性強。《十二條措施》每條措施都是針對我市服務業發展中的短板弱項,該政策實施能夠有效提升我市服務業發展質量,進一步加快我市服務業發展速度,進一步深挖我市服務業發展的潛力,我市服務業企業通過相關獎勵政策,進一步促進轉型升級,提升發展水平,起到了“四兩撥千斤”的作用。
2.“干貨”多。吸收浙江省及我省兄弟地市的經驗作法以及及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的意見、建議,獎勵面涉及商貿業、交通運輸快遞業、其他營利性服務業、物業房地產業、生產性服務業等。通過財政獎勵、貼息補助、電費補助等辦法,推出真金白銀的扶持措施,全力支持項目實施、投資增效和企業發展。
3.特色足。在吸收各類政策精髓的基礎上,立足漳州實際對有關政策進行融合、整合,創新政策措施,使之更適用、更可操作、更接“地氣”。如,進一步提高對個體工商戶、限額以下(規模以下)的服務業企業轉“四上”企業入統的獎勵額度;獎勵有條件的工業企業成立獨立核算的貿易或營銷企業,支持工業企業產銷分離;當年度各縣(市、區)、開發區(臺商區、高新區)服務業增加值增幅位于全市前三位,分別給予相應獎勵。
解讀機構:漳州市發改委
解讀人:葉俊霞
聯系電話:0596-20377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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